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洪姓男子到東港鎮一家小吃店消費,不爽店內服務,涉嫌亮槍恐嚇,店家畏懼報案,東港警分局趕到,在包廂內找到10發子彈,但洪已聞訊逃逸,但事先卻將槍枝藏放在隔壁包廂垃圾桶內,警方結束追緝圍捕,他大膽返回小吃店取槍,由於找不到槍枝,嗆聲要讓店家開不下去,警方二度獲報前往圍捕未果,在清潔工的垃圾袋內找到手槍,再循線將他逮獲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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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分局於21日晚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小吃店包廂有名男子不爽小姐服務態度,亮槍恐嚇;警方獲報立即趕往現場,在包廂內找到10發子彈,涉嫌的57歲洪姓男子已逃離現場,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追捕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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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後,店家指洪男再返回現場找槍,不滿店家回應,嗆要店家開不去,警方二度趕該小吃店內,研判槍枝在店內,調閱多處監視器過濾分析,另依據現場跡證,連結犯案手法,在清潔婦人清潔過後廁所垃圾袋內找到1把枝,研判洪男所有,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22日下午在他東港租屋處逮獲,起出子彈36發。
據悉,他供稱,子彈自己改造,槍枝則是一名已過世友人寄發,訊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檢方以涉案情節重大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獲准,並調查身為船員的他為何擁槍自重。
東港警分局長張世儒表示,非法持有槍械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警將持續用心投入治安維護工作,強力打擊槍械、毒品、幫派及詐欺等犯罪,展現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民眾如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與警方聯絡,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