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加油站業者請注意!依據「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地下儲槽系統應於每年1月、5月、9月分3次以網路方式完成自主監測紀錄申報,台東縣環保局提醒業者於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以免逾期申報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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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環保局指出,為避免加油站地下貯槽系統油品或油氣洩漏,法令規範業者應定期自主監測與申報,並於每年1、5、9月分別上網申報前4個月的監測資料(https://stge.moenv.gov.tw/),若業者未能如期申報,將依水污法處以新台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請業者們注意申報期限,以免受罰。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務必落實自主監測,掌握油品存放情況,避免貯存設施損壞或洩漏而不知情,衍生污染情事,日後可能負擔龐大之污染整治費用,請業者務必做好每日貯存系統自主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