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堂請辭10天後回任法務部政次 全因「兩優點」獲邀回內閣團隊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圖/記者陳家祥攝)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總統府26日發布人事令,任命陳明堂為法務部政務次長。由於陳明堂才在16日請辭法務部政次一職,回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辦理退休後,相隔10天就再度回任政次,引發各界關注。知情官員表示,考量立法院新任委員將上任,陳次長對法務部職掌業務嫻熟、有多年國會溝通經驗,因此再次邀請陳次長回任,為國家貢獻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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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堂在2013年3月11日接任政務次長,同年9月還曾短暫代理法務部長,前後歷任包括曾勇夫、羅瑩雪、邱太三和蔡清祥等4任法務部長,橫跨藍綠朝代,顯見其專業能力備受認可。除了專業能力佳,陳明堂也善於溝通協調,獲得立法院各黨派立委好評。

陳明堂因其具有司法官身分,依據《法官法》,司法官年滿70歲前需回任檢察體系,才能以司法官的身份退休,因此才會在日前辭卸法務部政次職務,回任檢察官辦理退休程序。

知情官員指出,考量立法院新任委員就任在即,陳次長對法務部職掌業務嫻熟,且累積多年的國會溝通長才,因此再次邀請陳次長回任政務次長,為國家貢獻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