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最高領1萬!「4縣市春節大紅包」發了 領取資格一次看

▲▼換新鈔,過年,台灣銀行,過年換新鈔,鈔票。(圖/記者許宥孺攝)

▲4縣市敬老春節禮金陸續發放中。(示意圖/記者許宥孺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過年倒數2周,許多人陸續採買年菜與除舊布新,而「苗栗、彰化、高雄桃源區與澎湖」在年前發放春節敬老年金,凡是符合資格的長輩們,可領1000至最高1萬元的禮金,務必把握時間內領取,期限內未領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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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該縣市自112年9月中旬起陸續以郵寄或親送通知單,於112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今年1月1日(含)前年滿65歲以上長者(民國48年1月1日前出生),或是年滿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58年1月1日前出生),在春節、端午節與重陽節前,每人每節核發1000元。由公所以匯款方式撥入帳戶。

春節敬老禮金共有10萬855人受惠,目前首發1000元有10萬855名符合資格長者受惠。另有6504名長輩尚未提供帳戶資料,即日起至3月1日止,由各公所通知領取現金,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補發。

彰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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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滿70歲(民國43年及以前出生),且民國106年12月31日前在彰化市設籍6年以上的長者(戶籍未再遷出者),可領取春節慰問金6000元及長壽麵線一份。今年共有2.9萬人受惠,總金額高達1.75億,創下歷年新高。

▲彰化6000元春節敬老金,由志工以人工方式分裝現金。(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高雄市(桃源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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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當年度1月1日年滿55歲以上,且設籍桃源區滿1年,55歲至69歲長者2000元;70歲至79歲3000元;80歲至89歲5000元;90歲以上為1萬元。

領取時間為1/26至4/25,為期3個月,如於截止日起3個月內未領者視同放棄,地點在桃源區公所(社福館),本人領取應備齊身分證、印章。若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者,得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備齊雙方身分證及印章領取。

澎湖縣

65歲以上長者(需109/12/31前設籍滿3年),每人致贈新台幣5000元,自1月23日起至3月20日委託各村里長及村里幹事發放「113年春節敬老平安禮金」,今年禮金發放金額約9776萬元,近2萬名長者受惠。除了春節,端午節及重陽節也會發放5000元給長者。

若本人未及時於期間領取,補發日期將從3月21日起至4月18日止,逾期不再辦理補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