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啟動公眾諮詢 境外干預罪:與台政治性組織聯繫會受限

▲香港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活動。(圖/香港01)

▲香港特區政府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圖/香港01,下同)

文/香港01

香港特首李家超今(30)日宣布展開《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公眾諮詢,直至2月28日。相關諮詢文件稍後會上載保安局網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在記者會講述諮詢文件共9章,並簡述各章主旨,當中提到港府建議引入叛亂罪及新增境外干預罪。《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文件9章重點,一文看清。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港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立法議程,包括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特首李家超上周出席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時表示,23條立法準備工作已在「衝線直路」,立法「早一日得一日」,並稱會設立「應變反駁隊」。

香港《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9章重點

第1及第2章:提及香港憲制責任、《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必要性,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3章:涉及叛國行為,建議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第9條,包括修改一些不合時宜的提述,如殖民管治時間的用字。

第4章:建議引入叛亂罪,完善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另建議調整煽惑叛離相關罪行,要擴闊範圍,「煽惑叛亂罪」對象由警員擴至制定政策的公職人員。

第5章:涉及國家機密方面,建議完善《官方機密條例》,詳細定義國家機密,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第6章:涉及間諜相關罪行,建議完善《官方機密條例》,禁止在外部勢力影響下發布虛假、誤導資訊等,另會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涉及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行為,建議在現有罪行,如「不誠實使用電腦」上作完善。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7章:涉及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透過境外活動破壞香港事務,包括司法決定、選舉等。政府亦會完善現行《社團條例》,與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聯繫會受到限制。

第8章:涉及域外效力,建議就某些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效力。

第9章:提及一些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和不足,如較長時間完成搜證、決定是否起訴等。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