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不繳9萬罰鍰 嘉義老家恐遭查封!執行署苦勸:你媽還住那

▲▼ 酒駕9萬元不繳嘉義老家險遭查封,執行署再三勸繳後立即全部繳清  。(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民眾因酒駕9萬元不繳,嘉義老家險遭查封,經執行署再三勸繳後立即全部繳清 。(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為保障用路人安全,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之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對於駕駛人因酒駕所受之裁處罰鍰,均專案依法積極、迅速執行。郭姓民眾於107年7月26日在台北市和平西路酒後駕車被警察攔查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經台北市交通裁決所裁處罰鍰新台幣9萬元,郭男因未繳納罰鍰被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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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分署收案後積極調查郭男財產狀況,依照他名下土地上房屋稅籍資料顯示該戶籍地房屋為其所有,隨後派員前往現場勘查房地。執行人員抵達後發現郭男並未居住於該處平房,僅其年邁母親於該處生活。其母表示郭男在外地工作,平日甚少回家,不知道兒子怎麼會酒駕,言詞中顯示出對其子的擔心。

執行人員告知其子酒駕罰鍰不繳,依法會對其名下財產強制執行後,郭母表示會想辦法通知其子繳納罰鍰。為免除郭母擔心以致影響正常生活,執行人員並未對該處房地張貼查封公告,而是再三勸諭轉知其子儘速自行繳納,如無法一次繳清欠款也可申請分期繳納,以免房地被法拍。郭男仔細權衡利弊得失後,全數繳清9萬元罰鍰。

「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向來是行政執行署的努力目標,故兼採溫暖、堅韌之執行手段,同時兼顧義務人及其家人的最佳利益,以謀求公義與關懷之平衡。嘉義分署同時再度提出呼籲,酒駕是全民公敵,民眾尾牙春酒聚餐應避免酒後駕車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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