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今(1)日指出,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東岸碼頭利用貨櫃走私大麻案,經積極追查搜索執行,扣得大麻323袋(毛重183.540公斤),並將陳、彭、巫、劉及2名張嫌等6人,以涉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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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表示,2023年12月間接獲航基站情資指出,疑有運毒集團結合港區作業人員在基隆港東岸碼頭,以貨櫃夾藏毒品方式運毒入台。經查,運毒集團以高額報酬為誘因,吸收負責基隆港東岸碼頭營運的某物流公司員工巫某、劉某、張某等人,規劃利用東岸碼頭作業流程貨櫃儀檢前之等待時間,以破壞貨櫃封條,先行偷偷將所走私夾藏之毒品自貨櫃取出,載運至港區外之方式進行運毒。
運毒集團先於2023年10月間,自泰國將大麻毒品共10箱夾藏於貨櫃,運抵基隆港東岸碼頭,再利用深夜、貨櫃儀檢前的時機,由物流公司之張某負責把風、巫某、劉某動手破壞貨櫃封條,將10箱大麻毒品搬運上事先準備的曳引車車頭內藏放,再由運毒集團另找來之張某擔任司機,駕駛該曳引車車頭離開港區,再將此10箱大麻毒品交給上手彭某,彭某再往上交給上手陳某而得逞。
以陳嫌為首的運毒集團食髓知味,再於2023年12月中旬,規劃自泰國將大麻毒品323袋(毛重183.540公斤)夾藏在貨櫃中,運至基隆港東岸碼頭,欲再利用相同方式,取走大麻毒品,因載運貨櫃之船班靠港時間延誤暫緩行動。經基隆關人員察覺異樣後通報,檢察官結合警調單位,持搜索票進行3波搜索,層層向上溯源,並將涉案6名犯嫌以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瓦解以陳嫌為首之運毒集團,後續將持續追查釐清本案事實,追訴相關涉案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