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出身Coser、臉書擁有上百萬粉絲追蹤的蔣姓女模「Miss布丁」,2022年和「浪LIVE直播平台」的獨家主播合約期滿前,被抓包到TikTok抖音開台直播,經營「浪LIVE」的旭瑞文化傳媒公司,提告要求蔣女賠償違約金與律師費共216萬元,蔣女辯稱抖音平台性質類似臉書直播,她只是用短影音衝人氣、沒跟抖音簽約,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這2個平台都有打賞機制,蔣女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判她須賠3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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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是從手遊的Cosplay活動走紅的正妹,外型妝容精緻、曲線玲瓏,主打青春洋溢路線,跨足網拍、外拍模特兒迅速衝高人氣,曾在多個電視台綜藝節目亮相,轉型YouTuber發展後,臉書粉專至今累積116萬追蹤者,被粉絲捧為女神。
本案源於蔣女和旭瑞公司簽約擔任為期1年的平台獨家主播,從2021年6月1日起到2022年7月31日止,在「浪LIVE直播平台」開設「你的小情人布丁」直播間定期直播,合約期間內由旭瑞為蔣女從事行銷曝光、接洽活動等服務。
但雙方合約期滿前幾周,旭瑞抓包蔣女到TikTok抖音平台開台直播,還參加抖音每周排行直播活動,旭瑞主張「浪LIVE」平台與抖音平台具有同業競爭關係,蔣女違反競業禁止約定,除直接終止跟蔣女的合約,更提告要求蔣女賠償違約金200萬元與律師費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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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抗辯表示到TikTok抖音平台開直播玩玩、藉此增加自身網路聲量與粉絲數,並了解抖音營運模式,但她僅以短影音跟觀眾互動,沒跟抖音簽約,且抖音平台性質如同臉書直播,她跟「浪LIVE」的合約載明不限制她在臉書或IG另開直播,所以她在抖音平台直播應可比照辦理、不違反競業禁止約定。
法官審理認為,蔣女和「浪LIVE」的直播合約,已清楚定義競爭同業為「任何具有打賞機制的即時影音串流平台,內容不限於視頻或語音」,若未經旭瑞公司事前書面同意,蔣女不得在這類直播平台或頻道進行直播、露出或參與活動。
法官查明TikTok抖音平台也提供觀眾購買虛擬禮物打賞直播主的功能,跟「浪LIVE」平台與直播主分潤機制相同,蔣女在本件合約期滿前的2022年6月間,就開始在抖音平台每周直播2、3次,也因此收入共約10萬元,蔣女雖抗辯抖音平台的短影音跟「浪LIVE」平台的直播不同,但兩者都屬即時影音串流平台,重點是均有「打賞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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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定蔣女違反競業禁止約定,但旭瑞公司求償違約金過高,蔣女和「浪LIVE」合約期間收到打賞與分潤共約65萬元,且蔣女因合約將期滿,才到抖音平台嘗試經營流量,誤以為沒另外簽約就不算違反競業禁止,雖願意改正卻因旭瑞逕行終止合約而沒得談,顯非蓄意違約,因此酌減金額,判蔣女須賠償20萬元違約金與16萬元律師費,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