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7天,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2月8日起至2月14日到期的交通違規通知單,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2月15日;如屬新北市管轄的案件且應到案日為春節期間,可於2月15日上班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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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宣布,今年春節假期期間到期的交通違規通知單,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2月15日。處長李忠台提醒,民眾可以在超商櫃檯或透過多元代收管道支付交通違規罰鍰,包括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APP、街口支付、樂購蝦皮、永豐銀行繳費網等電子支付APP或監理服務網即時繳納罰鍰,或至各大超商利用多媒體機辦理。但對於不得郵繳的交通違規案件,民眾則得到罰單所註明的裁決機關臨櫃洽辦,無法透過上述代收管道繳納罰鍰。
李忠台處長也呼籲,由於春節聚會多,千萬不可酒駕,因為酒駕被查獲者,違規罰鍰必須等到上班日後才能繳納,被扣車輛也要等上班日才可領回,且這段期間車輛保管費仍按日計費。此外,新法規定酒駕駕駛人,車主會有連帶處罰,車牌將一律吊扣2年,強調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