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在職勞工進修 桃園補助大專校院開辦學分班

▲鼓勵在職勞工進修

▲鼓勵在職勞工進修,桃園補助大專校院開辦學分班。(圖/勞動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為提供設籍或工作地於桃園市的在職勞工,參加第二專長培養與知能教育機會,桃園市政府於113年持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在職勞工進修學分班,以職能進修或技能研習等課程,並融入職場實務經驗相輔相成,提升學習成效,強化職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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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表示,113年度規劃5班在職勞工學分專班,每班招收30人為原則,修讀時數為3個學分,並依教育部規定每學分須修讀至少18小時,每班每人計修讀至少54小時,凡符合補助申請條件之大專校院,即日起至2月29日前,均得以班別為單位,依「桃園市政府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在職勞工進修學分班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函送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國立大專校院申請以1班次為上限,私立大專校院申請以2班次為上限,學員依教育部及大專校院規定修業成績合格者,由大專校院逕行頒予學分證明,將來經系所入學考試錄取,所修之學分由系所審核後酌予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