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張靖榕/綜合報導
金門陳姓女子大年初二(11日)下午騎車趕回娘家路上,因未依規定繞行圓環左轉,與駕駛自小客車的張姓女子發生碰撞倒地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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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當天下午3時30分左右,騎乘機車沿金湖鎮伯玉路四段瓊林往金城方向行駛,行經瓊林圓環時未依規定繞行圓環左轉,與駕駛自小客車直行的張女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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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當場倒地,手腳擦挫傷送醫。警方抵達現場對兩人進酒測,初步排除酒駕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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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及圓環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環外車應讓環內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若是違規爭道,行至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可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