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某採耳美容院胡姓採耳師,2021年間為一名女客人進行全項服務時,藉機撫摸女客的胸部、下體,口中還說自己「鬼迷心竅」。事後更對女客說「對我來說不怎麼樣,對你來說很嚴重」的行為。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胡男判刑1年定讞,將入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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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胡男2021年4月間某個上午,11時許因熟客預約而為女客人進行全項服務(即採耳、臉部撥筋SPA、舒緩眼療、淨化鼻療、耳燭SPA)。女客到場後,胡男先帶她換上浴袍後,隨即進入包廂內進行服務。
但胡男進行採耳、臉部撥筋、舒緩眼療、淨化鼻療之過程,身體靠近女客時,便對她搔癢,還噁心問說:「你的聲音呢?為什麼你都沒有舒服的聲音」、「你張嘴呼吸完很性感。」女客假裝沒有回應。胡男接著進行耳燭SPA服務,並詢問女客「要不要抹乳液」,女客以為是肩頸及背部要抹乳液,而允諾並依指示側躺。不料胡男竟伸手撫摸女客胸部,還說:「我被迷惑了,不是故意的」。
胡男見女客仍無反應,不斷說自己「鬼迷心竅」,更進一步將手伸入女客內褲中,撫摸女客下體;女客將雙腳夾緊,才沒被性侵得逞。療程結束後,胡男叫醒裝睡的女客,問說:「剛剛有沒有怎樣,有沒有嚇到」,女客假意回稱:「剛剛我睡著了,你剛剛做了什麼?」
之後女客換回衣服後,再問:「剛剛做了什麼事?」,胡男答稱:「你真的很想知道嗎?」、「對我來說不怎麼樣,對你來說很嚴重」,女客問:「怎樣嚴重法?」,胡男回答:「你不知道最好。」女客離開後,隨即到警局報警。檢方對胡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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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胡男否認犯案,辯稱當時並未碰觸到女客的胸部、下體,頂多碰觸到腰部、臀部。一審法院認定胡男手指侵入女客下體,判刑3年6月,但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認定胡男並未性侵得逞,僅成立「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