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清明節將屆,各公墓已陸續湧現祭祖人潮,台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今(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消防局立即派遣人車前往撲滅,後續調查發現是1對夫妻,焚燒金紙不慎引燃雜草,把祖先的墳墓都給燒了,當場依消防法第41條規定,開出今年首起的30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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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為了防範清明期間公墓火警,今年投入4600萬經費,針對全市152處公墓進行大規模除草及清運,也在各公墓出入口設置金紙集中箱,消防局更提前在2月28日啟動公墓火警防治計畫,除加強宣導、公墓駐點及巡邏外,更投入空拍機進行科技執法。
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祭祖、焚燒冥紙、點燃線香等,一旦引起墓地(雜草)火警,不但傷及掃墓民眾,甚至會波及整座公墓範圍和鄰近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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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冥紙引燃的火警,除了依據消防法第41條規定,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處3千元以下罰鍰,還會依空汙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日連續處罰外,民眾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