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阿姨求復合遭拒!嗆同歸於盡持刀猛刺小男友 遭判5年10月

▲▼ 吵架,情侶,夫妻。(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54歲譚女求復合遭拒,竟持刀刺傷小男友,遭判刑5年10月。(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記者吳佩蓁/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54歲的譚姓女子與小她20歲同居男友阿傑(化名),因感情生變及金錢問題發生爭執,阿傑憤而搬離愛巢,譚女要求復合同居遭拒後,竟到阿傑家潑灑汽油,並持刀刺傷阿傑胸口,幸好警方即時趕到才未發生憾事。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譚女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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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3年5月25日傍晚譚女在家中喝了很多酒後,跑到附近五金百貨買菸,但後來念頭一轉就買了水果刀及裝汽油的桶子,之後又到加油站購買汽油,隔天凌晨就拿著汽油和水果刀到阿傑家,她先找來鎖匠打開阿傑家大門,阿傑和母親一見到譚女雙方就發生口角衝突,譚女一氣之下竟開始潑灑汽油,阿傑見狀馬上報警,沒想到譚女竟拿出水果刀朝他胸口猛刺,造成阿傑胸部2處穿刺傷各2公分、雙側氣血胸,幸好警察即時趕到,朝譚女噴辣椒水將她制伏。

阿傑偵訊時證稱,譚女之前曾叫她搬回同居處,但他拒學後,譚女就傳LINE訊息恐嚇她說若不搬來,要讓他家破人亡等語,且譚女過去就曾因與阿傑起衝突,持刀刺傷阿傑腹部,但事後雙方和解,阿傑才撤回告訴。

譚女坦承汽油和水果刀是她想殺害阿傑所用,「我想說潑汽油不成就用刀」,但她辯稱,她當時只有潑灑一點點汽油在地上,但她並未拿出打火機,且她持刀刺向阿傑時,並未朝其心臟致命處,自認僅涉及傷害、恐嚇。

法官勘驗譚女與阿傑對話紀錄,發現譚女事發前一天曾多次傳訊恐嚇阿傑,「你欠我的到時候我覺得夠了我會離開這個世上」、「你現在很想跟我撇開嗎?不要忘記你的承諾」、「你逃的了一時,你逃不了以後,我要找到你們母子輕而易舉。到時候我讓你很爽快」、「到時候你搬到別的地方去,我不確定你媽的安全,不然就試看看」等語,認為譚女對於阿傑母子怨念甚深,並已萌生殺意,而擬以潑灑汽油放火或持刀攻擊殺害阿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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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審理後,參酌醫師鑑定結果,認定譚女行為時並未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且譚女飯後始終僅願坦承涉及傷害、恐嚇,審理時亦僅關注自身所受不公,推諉卸責,難見悔意,依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