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偷酒獲釋...色男熊抱落單女襲胸還揍護花使者 判決出爐 

▲桃園市某外籍移工於2021年5月至7月間,在八德區某工廠內連續對女移工強行摟抱親吻,並襲胸摸下體等強制猥褻十餘次,甚至指侵得逞,女移工憤而報警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北市1位獨行女子在街頭遭陌生楊姓男子熊抱襲胸,男友趕來護駕也被打傷,幸好警員獲報迅速到場逮人。(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楊姓男子去年(2023年)在北市街頭隨機熊抱1位獨行女子摸胸,還揮拳打傷趕來救援的女方男友,嗆聲對方不准錄影蒐證、不然「我就會繼續揍你」,警員火速到場逮人,楊男被送辦羈押認罪,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他7月徒刑,另傷害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合併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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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多歲的楊男籍設屏東、北漂新北市租屋,去年10月11日傍晚6點多,他在北市信義區1家超商順手牽羊1瓶高粱酒,當場被店員攔下報警處理,移送檢方複訊後獲釋,隔天(12日)下午3點多,他走路經過北市中正區徐州路、林森南路口,涉從後環抱本案被害女子。

雙方素昧平生,女方驚嚇反抗,仍遭楊男強摸右胸約5秒,女方掙脫後打電話急叩男友趕來護駕,楊男不但沒逃,見女方男友到場用手機朝他錄影蒐證,竟揮拳打傷對方下巴,嗆聲「看三小」、「你如果手機再不放下來,我就會繼續揍你」等語。

女方和男友雖害怕但不退讓,報案求助並與楊男對峙,警員火速趕到將楊男以現行犯逮捕,調閱事發路口監視畫面佐證,楊男再度被送辦,全部認罪,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楊男獲准,並起訴楊男涉犯強制猥褻、傷害與恐嚇危害安全3項罪嫌,建請1罪1罰。

法官審酌楊男僅為滿足自己性慾而接連犯下本案3項罪名,且沒和解彌補,合併判他7月徒刑與拘役50天,可上訴。楊男在本件發生前1天所犯竊盜罪,被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已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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