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15日遭檢察官搜索約談後,以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後,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收到裁定書認為,200萬元具保,不足以防範被告勾串共犯及證人,裁定有疏漏,19日正式提出抗告,若獲高院支持,案件將發回北院傳喚陳重文出庭,決定是否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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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接獲情資,上市公司台通光電(8011)投資的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疑似在2023年12月到2024年1月間,台北市府擬縮減警察局CCTV網路傳輸預算時,以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請託市議員陳重文利用職權施壓、護航,取得5億多元網路服務合約。
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搜索陳重文在議會辦公室,並將人帶回訊問後,隔天檢察官諭令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350萬交保、陳重文妻子200萬交保、立錡雲端科技公司負責人康立錡30萬交保,至於陳重文疑對金流交代不清,被依涉嫌圖利廠商數百萬元,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等重罪,且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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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開庭後認為,陳重文已坦承相關廠商立錡雲端公司的資本不實罪犯行,且從同案其他被告的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證據資料,足認陳重文涉犯圖利罪、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陳重文的供述與證人的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案情仍待檢方釐清,北院認為,在犯罪事實查明以前,陳重文為脫免、減輕刑責,有可能利用證人的利害關係,進行勾串,確有事實足以認為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不過,北院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公共利益維護,審酌《憲法》比例原則,認為尚無羈押之必要,得以具保代替,因此裁定200萬元交保。
北檢對交保裁定不服,認為具保200萬元,不足以防範被告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院裁定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般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於19日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