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張姓男子結識已婚酒店妹小愛(化名),但他不滿遭甩又被欠3萬元,竟跑到女方家將人拐上車載回住家痛毆,還殘暴脫掉其洋裝及撕掉NuBra逼口交,失控的張男見小愛不斷抗拒,不僅打得越狠,甚至嗆「要死一起死」,並逼簽協議書,小愛拒絕後負傷離開報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將張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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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張姓男子在住家當地時常滋事,是個令鄰居、警方相當頭痛人物。豈料,2022年間他不滿欠他3萬的女友提分手,竟跑到她家外嗆:「妳不出來,我就把事情鬧大,都告訴妳老公」,小愛怕外遇的事情曝光,且避免張男持續叫囂,立刻上車,張男隨後將車開走離開。
途中,小愛不斷要求下車甚至試著開車門,就被張男徒手毆打臉、頭,張男將人載回家中後,強行將小愛洋裝及撕掉NuBra後離開房間。小愛嚇壞把門鎖上,張男卻強行進入狂甩巴掌,拉小愛頭髮要其口交。
不肯罷休的張男,將人推在床上,欲褪去小愛安全褲遭拒,惱羞再出手痛毆,並性侵得逞。完事後的張男,不願放過小愛並恐嚇:「我要讓妳身敗名裂,讓人家知道妳晚上在酒店上班,要死就一起死,敢報案試試看」,並脅迫小愛簽協議書,負傷的小愛事後決定驗傷報警處理。
偵查時,張男與小愛達成和解,撤回傷害告訴,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張男認罪,合議庭審酌他不思理性解決問題,未尊重他人身體,僅為滿足一己私慾,以犯罪手段剝奪小愛行動自由、強制性交,嚴重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尊重,對小愛身體及心理造成相當創傷,所為殊不足取,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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