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楊姓男子去年自己喝了酒坐在路邊休息,之後體力不支趴向馬路,徐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閃避不及,直接輾過楊男身體致死,台北地檢署調查時,死者楊男的家屬要求徐男幫忙負擔喪葬費用,雙方簽字和解,家屬還幫忙求情,希望徐男不要背上刑事前科,檢察官調查後,根據當事人意願,依交通過失致死罪嫌,給予徐男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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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6日凌晨3點29分,警消接獲報案,台北市中華路二段發生車禍,到場時就看到楊男倒在1輛銀色賓士車下,抬起車輛時,楊男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急救,仍然宣告不治。
駕駛賓士車的徐男酒測值為0,他辯稱當時正在左轉,因為視線死角,沒注意到楊男倒臥在路上,一發現車子壓到異物就馬上停車,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在徐男駕車經過之前,有其他車輛明顯閃過死者的行車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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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死者楊男事發前自己喝酒,之後疑似喝醉坐在路邊休息,後來不明原因起身向前趴臥在斑馬線上,因此遭賓士車輾過慘死,交通事故鑑定認為,其他駕駛都能閃避死者,唯獨徐男沒有反應,應有能注意卻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家屬對楊男死因沒有意見,並與徐男簽下協議書,要求徐男負擔楊男的喪葬後事費用,並幫忙向檢察官求情,表示不願追究徐男責任,檢察官考量後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需上3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