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有狼出沒!陳姓男子在台北車站隨機搭訕正妹小萱(化名),並到西門町用餐,吃飽喝足後,陳男開車載小萱去看風景,但卻不告知目的地,僅說「去漂亮的地方」,小萱害怕傳訊給友人、前男友說「我好怕...跑不了」並更新位置,最後陳男將人載回其住家硬上得逞。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起訴指出,去年陳男搭訕小萱取得聯繫方式,事後相約去西門町用餐,完食後駕車載小萱遊車河。小萱見位置越來越偏僻,不斷問「要去哪?」,陳則回「去漂亮地方」,小萱感到害怕不斷傳訊給友人跟前男友求救,最後仍被載回陳男家,被逼口交、性侵得逞。
逞慾後,陳男載小萱去搭捷運,小萱餘悸猶存說「我喊痛、不開心」,陳男道歉,並約定要互相封鎖彼此聯繫方式,小萱事後也驗傷報警。警方找到陳男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認他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
陳男坦承更解釋載小萱到捷運站搭車時,見小萱手機一直響,加上自己不喜歡開車時旁邊有人講電話,就將小萱放手機袋子放在駕駛座右邊。
檢警查看陳男行車記錄器發現,陳男向小萱道歉說「我讓你不開心,你剛剛後面不是不要我就不要了」等語,且小萱手機對話也曾明確向陳男說「不可以對我壞壞」,陳回「又不是突然就壞壞,氣氛到位才會壞壞阿」,小萱回「到位也不行,又不是情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警認2人並非情侶,且小萱也明確告訴陳男不可以壞壞,而「壞壞」之意,陳男也坦承知道是性行為意思,加上小萱與友人、前男友求救簡訊、驗傷單等,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提起公訴。
● 《ETtoday新聞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