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飛(化名)為了獲取生活費,竟向在網路上認識的未成年少年A謊稱可以幫忙介紹工作,條件是要先拿出2萬元,得手之後便斷絕聯繫,因而挨告,日前被台南地院法官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中記載,阿飛是透過網路認識少年A,卻因為缺錢起了貪念,先是佯稱可以幫忙少年A介紹一份工作,但條件是要拿出2萬元借給客戶,再向公司報銷;少年A信以為真,與假扮成客戶的阿飛相約碰面,並交付現金2萬元。
然而,少年A依約支付款項之後,阿飛卻不再與他聯繫,這才驚覺可能受騙上當了,立即報警處理並提告。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飛為了獲取生活所需費用,竟詐騙未成年人,法治觀念存有偏差,雖然他犯後已坦承犯行,但迄今沒有賠償少年A的損失,加上之前有侵占、竊盜、詐欺等前科紀錄,素行非常不良,自應從重量刑,最終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