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上司啪啪2次「羞玩三合一」 夫賺錢幫顧岳母心碎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男子阿雄(化名)與自己的妻子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互相傳LINE示愛,甚至大膽討論要購買三合一功能的情趣用品,並相約在摩鐵發生至少2次性行為,讓他憤而決定提告求償51萬元。雖然阿雄矢口否認偷吃人妻下屬,但日前還是被台中地院法官裁定,應賠償人夫40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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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努力工作養家、幫忙照顧岳母,妻子卻與上司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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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在判決書中控訴,妻子和阿雄是上下屬關係,阿雄明知妻子已婚,仍展開追求並透過LINE訊息示愛,兩人利用下班時間等空檔相約見面,曾在車內做出牽手、擁抱、口交或性行為等親密行為,還在2022年8月、2023年7月相約至摩鐵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他與妻子的婚姻關係,憤而決定對阿雄提告求償51萬元。

阿雄則辯稱,自己與人妻只是工作上互動熱絡,LINE訊息用字比較親暱,但只是聊天誇大、戲謔的用語,並無涉及性行為或性暗示,兩人也沒有實際發生親密關係;至於他在房間內熟睡以及裸露上半身的照片,則是人妻偷拍的,屬於違法取證。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雄與人妻曾互傳「想看微醺的照片嗎」、「怎麼辦,沒有抱抱,沒有親親,也沒有摸摸」、「剛跟女朋友聊天還不錯,只是最後沒親親」、「下次幫妳全身檢查看看」等曖昧訊息,還大聊是否要購買三合一功能的情趣用品,女方甚至傳送側面全裸照以及性感內衣照給他看,從種種行為看來,兩人顯然不是「純友誼」關係。

此外,人妻也出面證稱,和阿雄是在2020年11月左右開始交往,會利用下班時間或是丈夫加班時間相約見面,2次去摩鐵都有發生性行為,費用都是由阿雄刷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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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從LINE對話紀錄、合照、當事人證詞等證據看來,阿雄與人妻確實有超越普通朋友往來的親密行為;至於相關照片是否屬於違法取證,法官指出,照片是由人妻拍攝作為個人紀念使用,後來為了修復與丈夫之間的婚姻關係,將照片拿出來當證據,未用於其他用途,考量到這樣的案件通常取證不易,經利益權衡後,仍認定這些照片得以當作本案證據使用。

最後,法官審酌,人夫月入6萬餘元,有妻兒需要扶養,還要幫忙照顧年邁岳母,經濟負擔不輕,考量到阿雄與人妻交往將近3年,最終判阿雄應賠償人夫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