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輝(化名)去年9月間開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區,因不滿被另一名駕駛A按喇叭,竟掏出「空氣槍」質問,還用槍托敲頭,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同時還得向公庫支付5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去年9月間開車行經新竹縣新竹市區,因為不滿被駕駛A按喇叭,一時氣憤不過,竟沿途尾隨,還將空氣槍插在褲子口袋,他下車走到對方汽車駕駛座旁質問,但問完還是感到不滿,竟當場放話「所以現在是要跟我嗆聲」,接著擅自打開車門,以空氣槍的槍托敲擊對方頭部。
駕駛A腦袋上挨了一下,導致頭皮出現1公分撕裂傷,他心生恐懼,趕忙報警並決定對阿輝提告,但後續只有傷害罪的部分撤回告訴。阿輝到案之後,在接受警詢、偵查時均否認犯行,直到接受法院審理才終於坦承犯行。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輝因為細故糾紛,就對素不相識的駕駛A做出上述恫嚇行為,還用槍托敲傷對方的頭部,此舉不僅造成當事人心生畏懼,也對社會治安造成危害,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且與當事人達成調解,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另外還得向公庫支付5萬元,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