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足球貪污風暴最大咖涉案者前足協主席陳戌源受賄案今(26)日上午由湖北黃石中院做出一審宣判。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戌源也在庭上自白稱,「我無臉面面對廣大球迷,在此我向全國球迷公開謝罪,真誠地向廣大球迷說聲對不起,希望能得到球迷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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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中院判決指,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了解,陳戌源自2010年至2023年間,先後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大陸足球協會換屆籌備組組長、大陸足球協會主席等職務,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取8103萬元人民幣(約3.58億元新台幣)的賄款,其中有400萬元人民幣(約1767萬元新台幣)未取得,不法獲利達7703萬元人民幣(約3.4億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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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陳戌源受賄罪之數額特別巨大,其在國家足協任職期間,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和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聯賽晉級、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給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
此外,陳戌源還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鑒於其受賄400萬元(人民幣)系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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