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3.3萬停車費「徒手扳開柵欄」 駕駛白停2個月結局慘了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中年男子阿貴(化名)為了躲避繳納3萬3840元的停車費,竟徒手扳開停車場的柵欄,因而挨告。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判處阿貴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貨車,貨車,開車,車(圖/CFP)

▲阿貴不想繳納停車費,竟用手扳開停車場的柵欄,再開車離去。(示意圖/VCG,非本案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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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阿貴去年2月12日下午5時許駕駛一輛自用客貨兩用車,前往北部某停車場停放,沒想到他為了規避收費,竟在同年4月26日深夜11時許開車離場時,徒手扳開停車場的柵欄,再駛離現場。

停車場業者事後發現此事,經查核確認阿貴違法獲取3萬3840元的停車利益,憤而決定報警並提告。阿貴到案之後,對於自己的行為均坦承不諱。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貴貪圖小利,以不法方式規避繳納停車費,造成業者損失,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只是尚未與業者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最終依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