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去年騎車行經台北市光復北路、民權東路口時,因遇上總統車隊經過,交警進行管制約2分半鐘,等到總統車隊經過,王男不滿地比出中指,被警方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王男喊冤稱,只是表達不滿交通管制讓官員先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王男行為雖然不妥,但中指並非指向特定公務員,27日將他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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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12時許,總統蔡英文車隊行經北市光復北路、民權東路口,當時轄區松山警方依元首特勤勤務「永和勤務」等規定,在路口進行交通管制,56歲的王姓機車騎士被攔在路口停下,等到車隊經過時,舉起右手比出中指。
據了解,警員當場發現後,為預防民眾有激烈舉動,立刻喝斥制止不當行為,將他帶至道路旁勸導,王男向警方抱怨:「上班都快遲到了,你們交管紅燈這麼久也太誇張」,因當時總統不在該車隊上,加上王男未騎車闖入特勤車隊管制動線內,因此並未開罰,但依侮辱公務員罪送北檢偵辦。
王男出庭坦承,有對總統車隊比中指,但堅持自己只是表達不滿,對政治狀況不認同,民主國家不應該有這種交通管制讓官員車輛經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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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王男是因主觀上不認同交管讓官員先過,態度固然不妥,但並未特定侮辱在場任何執行公務的公務員,與法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將他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