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人財兩空!北市退休已婚軍人阿志(化名)以每月4至10萬包養按摩小姐貞貞(化名),替她繳保單、債務等,交往數年後,女方更以「無名份缺乏安全感」要求將共同投資的房產轉移至其名下。好花不常開,阿志某日發現貞貞偷接客更接受其他男人金援,怒嗆「別的男人只花5千,我花了超過千萬」,不甘心的他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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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指控,貞貞(49歲)稱要共同投資1538萬預售屋,約定好簽約款158萬元由她支付,完稅款480萬元由自己付,尾款900萬元向銀行貸款,並聯名登記為所有權人。就在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際,貞貞卻以「沒名分缺法感情安全感」堅持要把房子單獨登記,但他拒絕,貞貞竟在仲介公司現場大聲叫囂,雙方僵持不下,只好被迫登記,並簽訂房屋抵押借款借據暨約定書,由他擔任保證人,向銀行借款900萬元,點交後貞貞卻拒簽確認書,導致他損失470萬。
期間,貞貞又騙因新冠肺炎疫情致生活不穩定,為想還親友債務,用房產為擔保向銀行借款350萬,每月償還貸款吃不消,希望阿志幫忙協助,心疼下也共匯19萬3017元,交往逾6年,阿志就在貞貞身上花了992萬8017元,請求償還。
貞貞抗辯說,2人就是男女朋友關係,阿志不定期會支付數萬元不等的生活費,阿志稱投資房產出資470萬是屬於贈與,雙方沒有任何共同投資契約關係。其辯護人稱,阿志基於男女之情,見被告收入償還借款能力有限,基於贈與而交付475萬元、19萬3017元、28萬5000元,認阿志是感情已生破綻才會提出詐欺等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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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勘查雙方對話發現,阿志曾對貞貞說:「我們交往後,我已經付出了全部存款及每個月的退休金,不惜犠牲夫妻多年感情,壓力大到不行,妳則只須每週見面一次,就享有房屋、金錢、感情及美滿性生活,那點壓力與我相較,根本算不了什麼」以及貞貞違背聯名登記承諾,堅持用自己名字,逼2年付清貸款,又將房子出租收房租等。
阿志也氣到說,沒有法律保障的話,世界上就無人敢借錢給他人週轉及男人最忌人財兩失,既然人沒了,屬於自己的財物還是得要回來,未來如何運用,也由自己做主,更嗆:「別的男人只花5千,我花了超過千萬,真不甘心」也提到貞貞在背後接受金錢和男性或男客人上賓館等。
民事法官認文字多是阿志向貞貞抱怨付出很多,並無明確表明贈與,難認是基於贈與約定,而支出各筆款項,足證貞貞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對阿志施用詐術陷入錯誤陸續交付款項,認阿志請求貞貞給付992萬8017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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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阿志提告的刑事詐欺罪,檢察官認刑事訴訟中,除須考量被告自白時是否具有任意性及真實性之外,自不能僅因民事判決心證結果就認被告是對告訴人施行詐術進而取得款項,而論以詐欺取財罪責;此外,復查無其他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所涉犯行,依犯罪嫌疑尚有不足予以貞貞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