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百貨內的「寶林茶室」爆發食物中毒疑雲,雖有「產品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因到期未續保失效,所幸「大房東」遠百有投保國泰產險,「二房東」大食代廣場也有投保新安東京產險,經北市府約談,除了國泰產險同意理賠,稍早新安東京也允諾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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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29日在記者會上證實,經法務局約談遠百、國泰產險,雙方已在市府要求下已達成共識,認定「A13寶林事件」包含在遠百的保單理賠範圍,因此國泰產險將理賠受害者。至於業者漏報分店、未繳費續約,造成保單失效,市府已分別開罰50萬、200萬元,累計250萬元。
對此,新安東京稍早也發聲明表示,儘管未直接與「寶林茶室」有保險契約關係,但大食代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保單在有效期限內,若行政衛生機關檢驗結果認定是食品中毒引起,將依合約啟動理賠,履行代為賠償之責。
國泰產險也回應指出,對於寶林茶室案,經查大食代廣場保單,是由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承保,遠百集團商業綜合責任保險,由國泰產險主辦,另有六家產險公司,共七家產險共保,因為是責任險,後續都會依商業保險保單條款及理賠程序,由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處理。
新安東京產險發布聲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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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本公司深感遺憾,為需特別澄清,本公司並未直接與「寶林茶室」素食餐廳有保險契約之關係存在,和先敘明。
二、本公司之保險責任係基於「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該承保範圍係「被保險人: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於保險契約載明之經營業務處內或外燴處所供應之食品(不含外帶、外賣食品),至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生體傷、死亡時,依法應由「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就超過自付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範圍內依約定對體傷或死亡之第三人代被保險人履行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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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疑似中毒事件係發生於「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之保險有效期間內,倘若嗣後行政衛生機關之檢驗結果確認食品中毒相關因素而引起,依法應由「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負賠償責任時,若無保單不保事項或除外責任時,本公司當予保險金額範圍內依約定代為履行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