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因細故與超商店員起糾紛,竟當場對店員說出「是北七嗎」等話,因此挨告。雖然阿興辯稱自己使用的是疑問語氣,但橋頭地院法官認為,他使用了修辭技巧上的反詰、激問、反問法,並非真的只是疑問語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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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因細故與超商店員起爭執,心生不滿,竟在門口對店員說出,「是北七嗎?」結果反遭一狀告上法院;阿興辯稱,當時自己情緒比較激動,用的也是疑問語氣,而非肯定語氣,他沒有帶著侮辱性的目的說出這句話。
但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從阿興和店員的對話脈絡看來,「是北七嗎」這句話顯然帶有激將語氣,屬於修辭技巧上所稱的反詰、激問、反問法,況且他說出這句話時,根本不期待對方回答,相當於已經將問題答案透過此種語法表彰出來,一般人仍然可以聽懂他的說法是在罵店員,確實足以貶損店員的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屬於侮辱言語無誤。
法官表示,阿興僅因細故心生不滿,竟未能自我克制情緒,在公開場合罵店員,考量到他犯後仍否認犯行,至今都不願意與店員調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