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里港警分局今(1)日起4/3執行交通大執法,防制重大交通違規,針對車不讓人、闖紅燈、未戴安全帽、違規跨越雙黃、雙白線、違規超車、超速、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危險駕車及酒駕等項目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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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組組長林中安說明,針對車不讓人之違規取締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改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仍維持1200元,守護行人安全,展現執法決心。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為有效遏止用路人違反相關交通法規之行為發生,期許透過這次大執法勤務,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並保障用路人與當地居民行的安全;警方亦結合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路權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