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林姓女子懷疑老公黃姓男子和施姓女子婚外情,還生下1名女兒,盡管黃男、施女堅稱僅是普通朋友,但林女完全不信,經台中地院勘驗2人手機發話地點,赫然發現手機基地台有50次是同一地點,其中有7天全在同一基地台,還在施女生產的醫院旁,加上黃男在醫院填的是「家屬」,手機高度重疊,並非巧合,判處施女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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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主張,與黃男結婚9年,育有1名小孩,婚姻存續期間卻與施姓女保險員婚外情,2人還產下1女,林女提告侵害配偶權,請求施女慰撫金80萬元。
施女反駁,林女以2人的手機基地台位址重疊為由,妄自揣測她與黃男同居,不但是對2人實際位址掌握不準確,且毫無根據與可信度,至於黃男會去陪產,是因為她沒有親友陪伴,才委請黃男陪同,施直指,林女之所以提告,是之前共同投資房地產之糾紛挾怨報復。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黃男、施女的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發現2人手機從2022年10月4日至12月8日,足跡遍佈台北市、板橋、桃園,新竹、台中、南投、雲林、台南等同一個基地台,高達40多次,尤其是2023年2月7日至14日,絕大部分都出現在彰化縣一棟大樓10樓樓頂,最近的基地台就在施女生產的診所附近,此外,黃男在診所內所填身份是「家屬」、「留宿陪伴人」。
法院認為,依照2人通聯基地台大量地顯示重疊於同一位置,,已可排除巧合,足可推認黃男、施女晚上有同一處同居、白日有共同出遊之事實,施女應給付林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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