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促「國會調查權」修法 林志潔:使不肖立委得勒索私人與企業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圖/林志潔辦公室提供)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中)。(圖/林志潔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日前談到反對國會調查權修法時,稱被告也有保持緘默、說謊的權利,遭藍營解讀指「官員有說謊的權利」引發批評。對此,林志潔今(8日)澄清,她指的是接受調查的人民,而非指官員,且台灣過去曾有不肖立委收賄、喬事,若不當擴大國會調查權,恐使不肖立委藉此恐嚇、勒索私人和企業,甚至侵害企業的經營及營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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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今天表示,國民黨主張立法院有權傳喚人民和相關人員,並有權要求各機關團體提出帳冊及財務文件、董事會紀錄、內部文書等資料,包括人民、一般企業、基金會、宮廟、醫院、學校等團體均在得調查的範圍。

不過,林志潔反對該主張表示,如同刑事程序中,被告和證人不可被強迫做不利於己之陳述,國民黨所提草案應確保私人和企業的基本權與隱私不受侵犯。

林志潔並指,我國過去曾發生立委收賄、喬私部門人事或介入企業經營權遭判刑的案例,不當擴大國會調查權又欠缺立法委員倫理和自律規範,將使不肖立委得藉此恐嚇勒索私人和企業,甚至侵害企業的經營和營業秘密,呼籲民眾應特別注意此草案可能的危害。

林志潔表示,全民皆希望有好的國會改革法,然而國民黨所提草案不當擴大國會調查權,及於人民和各私人團體,呼籲國民黨重新檢視草案、修改不當規定,並積極提出配套措施,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避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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