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國慶煙火用到中國製無人機「藏資安風險」 監院要求政院檢討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要求政院就無人機議題檢討改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2022年國慶焰火無人機展演遭質疑使用中國製無人機,引發國安疑慮及無人機資安管理漏洞相關爭議,引起監察委員張菊芳、賴鼎銘、王麗珍之關注並立案調查,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113年4月9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指出無人機於資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確有管理盲點及權責不清,行政院允應督同相關部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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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指出,2022年國慶活動傳出展演用無人機內含中國廠牌通訊晶片之爭議,經歸納相關證據顯示案內實際執飛之無人機關鍵零組件,如通訊、飛控及定位晶片尚無使用中國廠牌通訊模組之明確證據;惟數位部等機關透過行政訪查,卻發現其他型號無人機有使用中國廠牌通訊模組。

根據監察院諮詢專家學者意見,中國廠牌通訊晶片確實可能潛藏資安風險,然而資安風險不分國籍,故急需建立並發布通用之資安驗證或規管措施等語,本案凸顯無人機蓬勃發展,並已陸續成為政府重大活動標案之標的,但資通安全方面之法遵,驗證及輔導機制闕如,政府採購規定未臻嚴謹完整,商品檢驗未納2公斤以下無人機、群飛活動場域管理鬆散、進口管理欠缺專屬貨品分類號列等問題,凸顯其管理盲點。

2022年11月起行政院密集召集會議因應時,相關機關始就法規授權、投標須知範本所列主管機關、檢測標準發布機關等議題進行釐清,並初步建置資安檢測機制及其他配套;此外,交通部及數位部針對法規授權、投標須知範本所列主管機關、檢測標準發布機關方式之立場及見解不一,當時尚待行政院介入協調,顯有權責不清問題,是以行政院允應督同相關部會持續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當時工程會所公告之採購招標規定已可規範至零組件層級,本案採購機關故宮若採前揭較嚴謹之採購條款,或可降低案內無人機使用中國製通訊模組之風險,然該院未能採取該招標規定,亦應檢討改進。本案亦凸顯產業面之供應鏈安全問題,自資通安全管理法2019年施行以來,政府機關對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長期欠缺合理可行之認定機制,容易導致機關誤觸,應檢討改進,有賴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研謀合理可行之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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