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昨日在台北東區逛街,隨意進到一間韓系服飾店,並試穿了兩件預購款衣服,怎料在她離去前,老闆娘表示,進店要低消60元,且店門口有貼告示。這番話讓她錯愕不已,直言告示小到她根本沒發現;而大票網友也幫高調,洗版砲轟「把事情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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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在Dcard提到,昨日她經過東區一間角落邊、有大大落地窗賣韓系服飾的店,眼看衣服樣式不錯,她便進店試穿了兩件,但由於都是預購款,她只好再逛逛其他間。
怎料,當她正準備要離開時,老闆娘突上前說,「妳要挑一件東西,我們有低消,便宜的襪子60塊,妳可以買。」
聞言,原PO瞬間傻眼,強調根本沒看到告示,然而得到的回應卻是「更衣室內有紙條,店門口也有公告」,於是她連忙走出店外看,最後只好妥協並隨意挑一雙襪子。
最後,女網友無奈直言,「我尊重你家試穿要收錢這件事,既然門口有貼,就當我眼瞎沒看到、也付錢了;但提醒做得這麼小,雖說是預約制,不過門也沒有鎖,進門也沒問是否有預約,你可以把我擋下來,或告訴我進門就有低消阿,隨便一個路人都可以推門進去,感覺就是要等消費者自己上鉤,然後再收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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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們也怒了,「好扯!以後連逛街都要小心了,笑死」、「強制消費欸?預約制就要鎖門啊,傻眼欸」、「謝謝妳發出來,當下我應該會報警」、「我覺得妳可以找消保官,然後去要求他退貨,東區店租太貴瘋了是不是,這種白痴規定敢不敢寫大一點」、「這樣強制消費是可以的嗎?沒有違反公平交易什麼的嗎」、「好瞎喔!希望頂上去讓更多人看到」。
還有就讀警大的網友表示,「不用付阿!不夠明顯不構成定型化契約條款,等同沒寫,妳大可直接出去,他攔妳加告他一條強制罪,然後他這種行為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買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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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間店「因為低消規定」就曾上過媒體,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對此認為,要求低消並不違法,不過業者必須明確揭露消費方式並事先告知消費者,不能有隱匿欺瞞誤導的行為,若有消費爭議,可向各縣市政府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