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吳佩蓁/金門報導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去年連署參選總統期間,陸續爆出多起收購連署書賄選案。其中金門海福商務飯店(下稱海福飯店)林姓老闆,去年涉嫌囑託林、周姓2名女員工,以每份200元為代價,收購郭台銘、賴佩霞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共156份,金門地院審理後,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林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0萬元,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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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於去年9月底或10月初,在海福飯店,囑託林女以每份200元之價格,收購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郭台銘、賴佩霞之連署書200份,並表示如林女得以較低價格收購,差額即歸屬她所有,於是林女便將此事告知同事周女,2人分別向親友等不特定人,以每份100元為代價,收購身分證影本製作成連署書。
之後,林男將4萬現金交給兩人,林、周2女先各自領走先前墊付的連署人費用後,又分別各拿1萬5000元、1萬4000元做為報酬,並由林女陸續交付共156份連署書給林男。
金門地院審理後,林男坦承犯行,並有相關證人證述,及扣押手機及擷取照片可憑,並經檢察官與被告、選任辯護人達成協商合意,認定林男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處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150萬元,得易服勞役;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50萬元,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