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包住月薪7萬」拐豬仔摘器官 賺百萬不成...人蛇集團慘了

▲▼最高法院外觀,最高法院示意圖,最高法院2023年新外觀。(圖/記者吳銘峯攝)

▲人蛇集團拐賣國人到柬埔寨摘除器官,最高法院將3人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謝慶輝等人,以包吃包住、月薪6到7萬元為幌子,拐賣台灣民眾,到柬埔寨KK園區摘取器官。有一名男子遭騙,搭乘飛機進了柬埔寨後,還好柬埔寨的買家突然取消交易,讓男子逃過一劫。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謝男判刑5年6月定讞,同夥也分別判刑3年7月、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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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謝男等人貪圖詐騙集團開出的高額利潤,在台灣協助拐賣人口。他與蔡姓男子等人,鎖定一名被害男子,自2021年底,2人就不斷對被害人謊稱,可出境至國外從事工作,保證底薪6至7萬元、包吃包住等優厚工作條件。被害人最後上當,答應出國工作。

眾人見被害人上鉤後,由蔡男先將被害人帶到醫院檢查身體,至於謝男與另名林姓女子,則上網刊出賣出器官的廣告,並連絡柬埔寨當地的買家,最後協議1百萬元購買被害人的器官。被害人開開心心前往桃園國際機場,這時謝男的另外兩名同夥也到機場,並交付護照、疫苗接種紀錄及機票等證件,讓被害人搭機到柬埔寨。

不過被害人到柬埔寨後,買家卻臨時取消交易不願付款,謝男隨後連繫其他人,帶被害人自行購買機票,返回台灣。案經桃園地檢查獲後,對謝男、林女、蔡男等3人提起公訴,一審認定3人成立「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將謝男判刑5年6月、林女與蔡男均判刑2年4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林女、蔡男的行為「詐騙被害人至國外摘取器官,危及被害人身生命、身體法益,並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因此將2人分別改判刑3年7月與3年6月,至於謝男則維持5年6月的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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