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幣商」幫詐團洗錢 9人領走2億現金…不懂加密貨幣露餡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查獲1個車手團,以個人幣商名義,接受詐騙集團層層轉匯的詐欺所得,到銀行臨櫃大額提現,行員起疑通報警察到場,車手就拿出泰達幣買賣合約,讓警察也束手無策,經檢察官分析虛擬貨幣流向,2022年底開始,有約2億元贓款最後都流向同一詐團的電子錢包地址,車手則從中收1%到2%酬勞,台北地檢署26日依詐欺等罪起訴9名車手。

▲張家綸涉嫌擔任假幣商幫助詐團洗錢,已經遭檢察官聲押獲准。(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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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查出,這個車手團成員吳亞倫、張家綸、李芸妍等人,經高人指點,隨時都準備好與假客戶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證明,每當辦案人員登門查訪,車手團們都會宣稱自己是個人幣商,因為在網路上投放廣告,會有客戶自己來要求購買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他們進行KYC後,收到款項就依客戶指示把泰達幣打入指定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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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購買虛幣的款項,都是民眾遇到投資詐騙、愛情詐騙而失去的金錢,經過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加上網銀約定轉帳功能,最快在24小時內就可以把200萬元轉匯2、3個帳戶,最後洗進車手戶頭,由車手再到銀行領現。

因為這些車手都很年輕,三天兩頭就能提領數十萬甚是數百萬元的巨額款項,引起銀行人員注意,警察獲報到場關心,車手就會拿出準備好的資料,聲稱自己是個人幣商,由於當場無法確認真偽,警察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車手把錢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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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假幣商帳戶提領多次後,總是會被銀行列為警示帳戶,無法再使用,車手為了讓組織持續運作,就會一個拉一個,找朋友繼續接手擔任「幣商」角色,每個車手依經手款項,可抽取1%到2%當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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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幣商李芸妍涉嫌洗錢罪在檢調首波偵辦行動中遭約談。(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官羅韋淵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從1月起,分批搜索約談涉案車手到案,車手都辯稱只是單純幫忙客戶買賣虛擬貨幣,不認識詐團,其中經手6000萬元詐騙贓款的吳亞倫更聲稱,自己曾因被懷疑偵辦過,但2次獲得不起訴,矢口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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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專案小組仔細分析虛擬貨幣流向發現,這群車手所購買的泰達幣,其實都是來自相同源頭,之後也都是集中進入疑為詐騙集團所使用的電子錢包地址,並非車手所聲稱的購幣買家,加上這些車手對加密貨幣、區塊鍊等專業知識幾乎毫無所悉,有車手見無法再掰,只好坦承犯行。

檢察官統計,這9名假幣商車手,從2022年12月起,到2023年8、9月間,先後經手了上百名被詐騙受害人的款項約2億元,因此起訴他們涉犯組織犯罪、幫助詐欺、洗錢等罪,至於車手團的上游林姓男子則由其他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