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加入羽球社後,愛慕身高近180公分的帥哥阿隆(化名),竟假借送球拍為名義,將阿隆騙進房裡,立刻脫掉自己衣服、環勾阿隆頸部,撲倒在床上,掀衣親吻阿隆,要求「跟我做愛一次」,遭阿隆斷然拒絕。阿隆報警,女子一二審均遭判刑1年7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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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女子與阿隆並非男女朋友,女子加入羽球社團後,2022年5月間,以贈送球拍為由,在晚間22點15分,約出阿隆到自家樓下。之後又說球拍放在家裡,2人一起進家門、再走進房門內。阿隆拿到球拍打算離去時,女子突然脫掉上衣。
接著她先以手將阿隆頸部環勾倒至床上,阿隆掙脫起身後,女子再次將阿隆推倒在床上,並以身體壓制阿隆。期間阿隆一再表示拒絕及制止「放開、我很熱、我沒有想要」,但女子不理會,只說「跟我做愛一次」,執意將阿隆衣服掀起,並親吻阿隆胸部、身體;更以手隔著褲子碰觸阿隆下體。最後阿隆奮力抗拒、喝叱,才趁隙逃離女子家中。事後阿隆到警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檢方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對女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女子否認犯案,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她在房間時親吻阿隆,阿隆並未抗拒;律師也說,阿隆將近180公分高,與女子體型有差距,如果阿隆不願意,女子如何壓制住阿隆。但阿隆指證歷歷,另外也出示當時衣服遭女子拉扯,導致腋下紅腫的驗傷照片;此外,阿隆也因此罹患憂鬱症,前往身心科就診。
法院最後根據客觀事實,以及女子事後傳訊阿隆「對不起,我今天失態了,希望不要在意」,庭上也承認「我有要求阿隆跟我做愛一次,只有想而已」,法院因此認定女子確實有罪,一二審均將她判刑1年7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女子將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