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森(化名)指控妻子美美(化名)外遇,去年7月間甚至將小王帶回家過夜,還曾對他說出「一夜情沒負擔多爽」等話,讓他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嘉義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兩人的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美美應賠償阿森5萬元較為適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阿森在判決書中主張,他與美美原本婚後生活幸福美滿,後來意外發現美美外遇,甚至在2023年7月間將小王帶回家過夜,還對他說出「一夜情沒負擔多爽」、「我跟別人搞一夜情怎麼?需要你同意嗎」等話,讓他受到親朋鄰居議論,精神大受打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而美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阿森主張美美外遇,有監視器影片光碟及截圖照片、LINE對話紀錄為證,經查,美美確實曾在2023年7月間與另一名男性獨處一夜,也曾傳送LINE訊息對阿森說出「一夜情沒負擔多爽」等話,可見她與該名男子的確有著超越友誼的關係,侵害到阿森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阿森與美美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侵權行為、加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美美應賠償5萬元較為適當,其餘部分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