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清9萬罰金換自由身!雞排妹民事擬不上訴:不想浪費司法資源

記者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改名鄭采勻)、陳沂直播大戰,鄭遭依違反個資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今(1)日上午鄭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北檢,並繳清罰金,離去前律師回應民事判賠8萬元部分,因「不想浪費司法資源」,研擬不上訴。

▲鄭家純繳清9萬罰金,離開北檢。(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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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因在網路上公布陳沂電話號碼,遭對方提告,最終刑事打到三審,鄭被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被檢方傳喚到案執行,今早鄭抵達北檢繳清9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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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民事庭部分,陳沂求償100萬元,一審法院判賠8萬元,律師表示,其實判決書裡也有提到,是對方先挑釁,有惡意行為在先,8萬元的結果是經過斟酌的,所以為了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目前研擬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