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藍綠猛打北士科、京華城! 柯文哲2大案爭議一次看

▲▼北士科、京華城爭議。(圖/記者皮心瑀、袁茵製)

▲北士科、京華城爭議。(圖/記者皮心瑀、袁茵製)

記者袁茵、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不斷被藍綠狂打,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的北士科T17、18地上權、京華城容積率暴增爭議,並被北檢列他字案被告,議會更組成專案小組進入調查,而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於今(10日)上午赴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東森新媒體ETtoday》盤點北士科案、京華城案各2項最大爭議,其中以京華城容積率從560%變成840%最備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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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日前各自成立北士科、京華城案專案調查小組,並於6日召開第一次會議選出召集人、邀訪對象和下次開會時間。北士科專案小組召集人是國民黨張斯綱,成員為國民黨詹為元、陳炳甫、林杏兒,民進黨簡舒培、林亮君、林延鳳,民眾黨黃瀞瑩,以及新黨侯漢廷,邀訪對象包括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前市府官員或留任官員、14場次出席廠商、有領標的廠商,預計5月14日上午10時召開第二次會議,決定確切約詢人員。

而京華城案第一次會議中,也選出召集人為國民黨游淑慧,成員為國民黨鍾小平、楊植斗、曾獻瑩,民進黨洪健益、許淑華、趙怡翔,民眾黨陳宥丞,以及社民黨苗博雅,未來從5月13日開始,每周一、五上午10點召開會議,但尚未討論是否邀訪柯文哲。

【北士科案爭議一:柯市府通過「分開招標」、「免投資計劃」、「權利金下修」】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日前表示,過去柯市府招商不力,北士科地上權屢屢流標,2021年將軟橋段整合完成的超過8公傾土地,拆分三案T16、17、18發包,但市長室會議時,柯文哲決定T16納入投資計畫書評選,T17、T18卻免提投資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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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北士科T17、T18被新光人壽標走,林延鳳認為,2019年11月時任新壽副總的吳欣盈列民眾黨不分區,2021年10月13日家族企業便以「被評為賤價」的44億取得T17、18地上權,質疑是「送官又送地,內舉不避親」。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提及,北士科2019年至2021年歷經3次招標,但2019年第一次招標(三基地合併)公告地價42.08億元,公告現值155.55億元,底價金額「86億8888萬元」,地上權存續時間50年,使照取得時間7年內;2020年第二次招標(三基地合併)公告地價43.50億元,公告現值159.25億元,底價金額98億元,地上權存續時間70年,使照時間7年+5年。

簡舒培指出,2021年第三次招標(三基地個別)時,公告地價合計43.49億元,公告現值合計159.25億元,底價金額合計81億8092萬元,地上權存續時間50年+20年,使照時間5年+2年,質疑標租底價應與地價變動趨勢一致,但在土地價值越來越高的情況下,3塊基地的3次招標,權利金底價的設定卻越來越低, 第三次招標底價甚至遠低於第一次招標,比2019年底價86.8億元少了5億多元。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標案,招標底價不斷下修。(圖/翻攝自Facebook/簡舒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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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開招標」爭議,前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表示,多次流標後為順利開發,北市府與潛在投資人多次開會,經與顧問公司討論,有了拆劃分標的想法,並非一次會議決定。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提及,2019年公開招商T16加T17加T18,3塊基地合併設定地上權50年,底價86.8888億元,因開發規模過大而流標;2020年公告招商,3塊基地合併設定地上權延長至70年,希望以延長地上權存續期間以因應開發規模過大問題,但仍流標收場。

黃珊珊說明,經過2次市場機制測試,規劃顧問公司表示單一廠商開發規模過大,有市場胃納風險顧慮,建議將基地分開招標吸引不同廠商,2021年公告招商,三塊基地採個別設定地上權,年限縮短至50年,底價分別為T16(45億2458萬元)、T17(21億9007萬元)、T18(14億6627萬元),合計81.81億元,較2019年同樣為50年地上權存續期間,權利金降幅5.8%,本次成功標脫。

▲北士科T16、T17。(圖/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辦公室提供)

「免投資計畫」爭議,黃珊珊指出,「促參BOT案」必須提出投資計畫書,而「設定地上權案」本來就不用投資計畫書,只有少數個案如T16因開發規模較大,要求投標階段審查投資計畫書,最後才以價格標決標,大部分的「設定地上權案」幾乎都是直接價格標決標。

至於「權利金下修」部分,黃珊珊以內湖區潭美段設定地上權案為例,柯2022任內第一次公告招商,權利金底價22億2128萬元流標,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2023年第二次公告招商,權利金底價降至18億6267萬元,權利金降幅達16.1%,仍以流標收場。

黃珊珊稱,所有標租或地上權案件都有市場供需的問題,市府所有土地都經過估價,也都公開招標,但如果廠商評估不符需求,降幾次價也一樣標不出去,現在事後諸葛很多,但是很多案件都有當時的時空與景氣狀況,不容扭曲事實,更不應誤導視聽。

【北士科案爭議二:元大有無參加2020年北士科潛在投資人訪談會議】

北士科意外延伸出與潛在投資人的訪談紀錄疑似造假,元大人壽4月26日聲明指稱,從沒跟柯市府討論北士科案;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調閱資料發現,有一份2020年12月16日由時任副秘書長林育鴻與元大集團召開的訪談紀錄。

國民黨議員游淑慧4月30日貼出元大聲明,元大稱2020年12月16日應產發局邀請,討論內湖數位內容創新中心BOT案,但未涉及北士科T16、T17、T18案,但與北市府紀錄兜不攏。

游淑慧5月1日議會質詢蔣萬安時,找來當時參與會議的產發局工商服務科長許健輝說明,許表示當時確實於下午2時召開會議,且談論內容也都以北士科議題為主,是否有談「內湖數位內容創新中心BOT案」已沒有印象,且該場會議也是由林育鴻邀請。由於此案陷入羅生門,游淑慧事後說會要求政風處拜訪元大,進一步查證。

▲京華城。(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京華城案爭議一:柯文哲接受陳情,專簽交辦轉都委會研議】

簡舒培日前踢爆,2020年3月17日京華城向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針對1991年都市計畫書保障之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及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之樓地板面積12萬284.39平方公尺等3項權利,希望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

簡舒培提及,市長室受理京華城的陳情案後,柯文哲在當年3月19日交辦都發局辦理;都發局受理後,再於4月6日專簽呈給柯文哲,請求核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而柯文哲在4月15日蓋章通過;質疑財團陳情對象是「柯文哲」,柯也接受這個陳情, 同意幫京華城變更容積,因此要求都發局提交都委會研議。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回應,決行章是市政府非常合理合法的程序,依法辦理的程序,市府收到相關陳情、行政救濟,當然要將案子交由獨立機關都委會審議,如果靠決行章,就可認定是柯文哲下令做什麼事情,若按照此邏輯,柯應該當時就直接命令讓容積獎勵提升,而不是交由都委會。

【京華城案爭議二:增訂容獎+容移,容積率從560%變更為840%】

簡舒培質疑,京華城變更案在柯文哲交辦下進到都委會研議,都委會要什麼給什麼,增訂「給予獎勵容積不超過基本容積20%」、「容積獎勵加計容積移轉後,以基準容積50%為上限」內容,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准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因為這2個增訂內容,讓京華城容積一口氣衝到史無前例的840%。

簡舒培說,2020年10月27日都發局將都委會研議結果專簽呈給柯文哲,柯文哲也蓋上「台北市市長柯文哲」的章,代表柯文哲親自核定再贈送京華城20%容積獎勵,並將這份「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公告公開展覽。

吳怡萱表示,京華城容積率從392%到840%,根本原因是監察院「糾正」郝市府時期認定的392%容積率,才有2018年柯市府時任副市長林欽榮主持的都委會,按監察院糾正內容修正容積率為560%。不過,民眾黨至今未說明自創「20%容積獎勵」,也成為京華城案最大爭議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