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運陞、陳以昇、劉人豪/台北報導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洗錢、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日前法院裁准讓他50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環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6日下午裁定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新裁定。新北地院今(7)日下午重新開聲押庭。晚間6時40分,審判長諭知本件合議庭結果,認依卷證據,足認被告郭政敏、張旭昇有相當理由足證有逃亡、勾串共犯串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人應續行羈押禁見。
被稱為「洗錢大亨」郭哲敏,因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包網平臺」,以及地下匯兌洗錢,將自己或詐團的不法獲利匯回台灣躲避官方查緝,集團洗錢約台幣217億元,郭從中獲利約1.2億元,用來購買不動產、名畫或跑車,遭檢方偵辦。全案又因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捲入後,引發外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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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郭哲敏在檢警2022年11月發動搜索約談前離境,最後逃亡海外遭通緝。調查局與刑事局駐外人員掌握郭男常在泰國、馬來西亞與日本3地往返,2023年7月會同泰國官方拘提郭男,隔月(8月)10日將郭男重兵押解,從曼谷搭機返回台灣。郭男返台後隨即遭到羈押禁見,檢方在今年3月間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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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經過羈押多時後,於上月底提出聲請,獲得新北地院裁准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鐐監控;同案被告張旭昇也獲得30萬元交保。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建請高等法院撤銷2人交保裁定,或增加交保金為郭男2億元以上、張男700萬元以上,並讓張男也配戴電子腳環防逃。
案經高院審理後,高院認為2人涉犯《銀行法》等罪,為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此外,2人有逃亡事實,也有事實足認2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新北地院重開聲押庭後,認為原延長羈押裁定應繼續執行,因此被告二人續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