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是毒瘤!行政院明通過打詐新4法 詐欺千萬最重關10年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專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9日將通過打詐新4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立法與修法草案。不僅讓執法單位有更多工具使用,有條件放寬GPS、M化警車的使用外,也加重犯罪懲罰,如涉及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的鉅額詐欺加重罪,刑責3年起跳、最重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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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說,巴菲特示警,國際詐騙已經是高成長「產業」,這可以觀察出一個現象,詐騙集團在犯罪手法上,犯案的工具已經科技化、模組化,科技化後容易被學習,也更加專業化,且都是在數位網路發生,有年輕化趨勢。

羅秉成說,詐騙專業化不單只是黑道幫派,甚至可能是另類的白領犯罪,近期的案例就有律師、工程師、廣告商等,很多看起來不是黑道幫派背景的人都去從事詐騙,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門好生意,代表詐騙朝產業化發展。

詐騙產業化之後,會越來越國際化、專業化,因此羅秉成表示,詐騙行為不能再只當作是傳統刑法底下對個人財產的侵害,已經是公眾的犯罪,每個人都可能是被害人。所以發起鋪天蓋地的網路詐騙訊息,就是無差別攻擊,不分男女老少、聖賢愚智,都可能是詐騙受害者。

羅秉成強調,未來的詐騙會跑到數位網路這塊,以後趨勢將是,電話型越來越少、手機通訊軟體型越來越多,因為網路的速度快、流量大、隱密性高,對詐騙集團來說犯罪成本低,可以大量做接觸,且隱藏在鍵盤後連IP都難以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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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說,用一個專法處理單一犯罪並不是沒有前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就是針對毒品犯罪,《組織犯罪條例》就是掃黑,《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就是肅槍,這些都是治安的法律,過去詐欺沒有拉到這個層級,以前掃黑肅槍反毒都是治安的毒瘤,現在另外一個毒瘤就是詐騙,因此需要透過專法方式提高執法力道。

根據打詐新4法,未來會讓執法單位有更多工具,例如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部分,未來會讓GPS、M化警車、熱顯像儀等工具有條件可使用,前提是一定要有法院核准。

此外,犯罪刑度也加重,鉅額詐欺加重罪,把刑度拉高,未來涉及1000萬元以上的詐欺,刑責3年起跳,視情節最重可以關到10年,騙越多、關越久。另外,只要3人組成詐騙集團行騙、使用複合型犯罪手法等,其刑都要加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