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高雄-台中報導
百萬網紅波特王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負責人(網紅火星叔叔)糾紛不斷,有多個官司正在進行,其中針對波特王女友「荒姨」疑不當使用公司資源部分,橋頭地院日前作出判決,「荒姨」須賠償聚暘新媒體10萬餘元二審定讞。對此,火星叔叔表示,很高興法院作出公平判決,將擇期於高雄、台北分別發出500份、北高兩地共1000份雞排,感謝粉絲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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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聚暘新媒體主張「荒姨」自2020年8月間擔任聚暘品牌小編,負責管理社群平台各項事務,並與聚暘有勞動契約、保密條款,但荒姨在2021年5、6月間,共8次私自登入公司平台,先將公司內部人員設定成隱藏名單,再將該帳號切換為不公開,進一步透過IG發布消息,要求粉絲追蹤她開立的另一個帳號,致使粉絲以為聚暘新媒體另開新帳號,而降低或不再關注聚暘的平台,導致公司逐漸流失粉絲追蹤數。
聚暘說,荒姨待IG發文公告一段時間後,再偷偷將公司平台切換為公開帳號,並解除公司內部人員隱藏設定,但實際上已經造成公司平台流失粉絲,然期間公司仍持續投入成本,造成廣告費用7萬4557元之損害,要求荒姨賠償1個月薪資3萬元及廣告費用,共10萬4557元。
荒姨辯稱,雖她違反保密義務,但她將公司平台轉為不公開狀態、及將公司人員隱藏名單等行為,不會導致該帳號有粉絲流失或任何損害;她確實曾經發布要求粉絲追蹤她新的帳號,但當時她純粹是因離職後,須將公司帳號歸還給公司,為通知親友使用新帳號才發布。
法院查,荒姨曾於2021年5月9日至6月13日期間,多次登入公司平台帳號,將公司內部人員設成隱藏名單,並多次將該帳號切換公開、不公開狀態,再用該帳號發布IG限時動態,要求粉絲追蹤她的新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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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荒姨將公司平台帳號密碼為違背工作目的範圍外使用,違反保密條管及勞動契約,既違反保密義務約定,且造成公司有廣告費損害,須賠償懲罰性違約金1個月薪資3萬元,以及廣告費7萬4557元,全案確定。
火星叔叔得知判決勝訴,除了感謝司法還給聚暘公道,也感謝一路走來、始終不離不棄的公司同仁與許多的外界好朋友們,將擇期於高雄、台北分別發出500份、北高兩地共1000份雞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