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母親節不快樂!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公布最新醫界性別友善調查,結果發現有高達67.5%女醫師受到性騷擾,但絕大多數不敢進行申訴,且有27.3%的女醫師即使懷孕了以後仍需要夜間工作,醫療職場存在嚴重「性騷防治補救」與「友善母性保護」的缺失。衛福部強調,後續《醫療法》將設勞動專章,會有懷孕醫師工作保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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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代表、醫師黃茵婕說明,工會曾於2018年進行醫界性別友善調查,指出醫療職場當中普遍的性騷問題,甚至有禁孕規定,在講求性別平等、少子化成為國家危機的當代社會顯得相當荒唐。6年之後醫師工會重啟調查,今日公布階段性調查結果,在去年廣傳的「Metoo」爭議之後,更加凸顯其重要性。
黃茵婕指出,本次調查有近300名女性醫師、醫院學生接受調查,結果發現,女性醫師比男性更容易遭受性騷擾,有67.5%反映有受到性騷擾經驗、但進行申訴僅3.2%,至於男性有22.7%反映有遭性騷擾經驗,但無人申訴。
進一步分析沒有申訴的原因包含「筋疲力竭」、「缺乏證據」以及「不信任申訴機制效果及保密性」,在標榜血汗與師徒制的醫療職場更顯艱難。
性別天花板在醫院特別明顯。調查發現,有59.5%女醫師在應聘時曾被詢問結婚與生產問題,甚至有15%曾被明暗示不得懷孕,自覺因性別影響僱用或升遷的比例也以女性較高;另雖然勞基法嚴格禁止,但有27.3%的女醫師即使懷孕了以後仍需要夜間(晚間10點至清晨6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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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茵婕分享,曾有工會會員申訴縱使懷孕了以後單位主管仍堅持排夜班,或者給予許多刁難、讓她感受到人情壓力,只得挺著肚子配合夜間出勤;過去接受性騷擾申訴的經驗,年輕醫師反映非常擔憂影響未來升遷與專科醫師資格取得,也深感沒有辦法在繁忙的工作中擠出時間蒐集證據,更何況尚需擔憂同單位同事眼光。
另外,由於目前僅有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懷孕的住院醫師若不想在夜間值班,僅能依靠勞基法第51條與職安法第31條的低度保障;而非住院醫師則是不在勞基法保護範圍中。當醫院提出夜間值班的要求,不管是住院或是主治醫師,也大多不敢拒絕,縱使懷孕也只能被迫在夜間值班,已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實有檢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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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工會提出兩項訴求,包含:嚴格規範院內性騷案性平事件調查委員需設立外部專家,消弭醫療工作者對於申訴機制的不信任、現行0法規保障的受僱醫師,政府應立即修正《醫療法》勞動專章,嚴格規範懷孕女性醫師夜間工作事宜。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現行懷孕女性醫師相關權益在性別平等法有相關規範,且和醫院評鑑進行連動;而衛福部也正在針對《醫療法》勞動權益專章草案進行規劃,已納入懷孕醫師工作相關保障內容,初步規劃若違反醫師意願要求排夜班,可處分醫療機構2萬到10萬,並可按次連續處分。目前衛福部版本已經完成,將於520新內閣上任後盡快送至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