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新營有336年歷史的太子爺廟,遭曾姓女會計10年來不斷侵占香油錢,共侵占近3千萬元,直到曾女退休後,廟方將各帳冊交由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曾女犯行才曝光,也被廟方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曾女要還2989萬4216元。而曾女侵占手法十分囂張,每年都下手行竊、從不間斷,金額則從50萬、100萬不等,2008年時甚至一年就把550萬放進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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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曾女從1988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11月19日止,在太子爺廟擔任會計,負責所有行政事務與財務帳冊登記、會計傳票製作等會計事務,廟裡所有現金收入,多年來統一交由曾女1人點收、保管並登載在帳冊上。
不料等曾女退休後,廟方將各項帳冊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發現曾女利用職便,從2007年起10年間短少登載款項,累計共侵占3041萬7100元,廟方報警並提告要曾女把錢通通吐出來。
全案審理時,曾女雖否認犯行,但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曾女犯行屬實,再由會計事務以專業會計軟體,針對現金簿及曾女銀行對帳單交互比對,查核金額短少2989萬4216元,和先前查出的短少金額相較只差40萬,依對曾女友有利之認定,判曾女要還2989萬421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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