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郭玗潔/金門報導
金門一名已婚建設公司老闆看上一名女房仲,以看工地為由,開車將女房仲載到荒地,在車上對她強吻、摸胸,被女房仲告上法院。福建金門地院審理,依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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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男子阿隆(化名)為建設公司負責人,因工作認識女房仲琳琳(化名),竟以委請琳琳代銷房屋、一同巡視工地為由,開車載她到金寧鄉烏沙角碼頭附近的荒廢土地,在車內不顧琳琳拒絕,強行親嘴並抓捏、吸吮琳琳胸部,猥褻得逞。案發後琳琳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阿隆坦承犯行,掏錢和琳琳和解並賠償完畢,法官審酌他月收入10萬元,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情,依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