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因老公外遇,向同住的婆婆訴苦,婆婆卻說「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這是王爺(神明)的考試」要她接受,還下跪要人妻留下來同住,並要她不准讓小孩改姓,不然「祖先不會放過你」。人妻離婚後,憤而將婆婆告上法院,求償30萬元。士林簡易庭審理,認為婆婆並無侵權行為,判人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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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主張,她和丈夫在去年3月離婚,婚姻期間她和婆婆同住,丈夫對她有多次家暴行為,甚至還外遇,她向婆婆求助,但婆婆卻勸她「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這是王爺的考試」,要她接受丈夫的行為。
人妻表示,因她前段婚姻中,前夫也有外遇的情形,婆婆竟要她好好檢討自己,不然為什麼兩段婚姻的老公都會外遇,更將她和丈夫的前女友做比較,指責、批評她。而後婆婆怕她帶走小孩後,小孩會從母姓,還恐嚇說「你可以把小孩帶走,但如果你敢改姓,我們家的祖先不會放過你…」,甚至在丈夫的指示下對她下跪施壓,要求她繼續留下來同住。婆婆不僅辱罵她,還用長輩、神明、祖先等名義威嚇她,已侵害她的名譽權和自由權,讓她感到莫大的痛苦,提告對婆婆求償30萬。
全案審理時,婆婆認為人妻在婚姻期間常吵架,對她也不禮貌,甚至常藉口在三更半夜要帶子女離家,鬧得整個家都不安寧,人妻隨時都在錄音錄影,而她年紀大了也不會對媳婦做什麼事,且家事都是她在做,她過得更痛苦,人妻求償並沒有道理。
法官認為,婆婆提及「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等語,只是針對外遇和當小三等議題,分享自身的人生經驗,並沒有要求人妻接受老公的外遇行為,也無證據顯示婆婆指責、批評她。另外婆婆不希望子孫改姓,僅為發表看法,且一般人並不會因長輩說「祖先不會放過你」,就心生畏懼,判婆婆沒有侵害人妻的權益,人妻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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