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一名男子因欠人20萬元人民幣(約85萬元新台幣)被告上法院,令人傻眼的是,他竟在法庭上將親自簽名的書面證據搶過來撕毀,還塞入嘴裡企圖吞進肚子裡,嚇得法官趕緊出手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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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子涉入了一起合約糾紛,對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男子簽親的書面承諾,內容提到願意退還20萬元人民幣。
法官告訴男子,可以對書面承諾申請筆跡鑑定,確認是否為自己所簽。
男子於是要求再查看一次書名承諾的證據原件,但查看到一半時,男子突然將證據撕毀,還塞進嘴裡,企圖吞到肚子裡。
法官見狀嚇了一大跳,但也馬上出手制止,將證據搶救出來,並訓斥男子,「你不認可證據,可以申請筆跡鑑定。但你毀損證據原件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法庭秩序,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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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男子又因為「毀滅重要證據」,被多判了拘留15日,以及賠償1萬元人民幣(約4.2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