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F.I.R.飛兒樂團師徒反目!Faye涉誣告 法庭對決另類合體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師陳建寧偽造文書不起訴,Faye反被起訴涉嫌誣告,台北地院今(14日)傳喚陳建寧到場,上午9時30分許,陳建寧已先入法庭等候,隨後Faye也準時抵達,今將是師徒反目後首度在法庭對決,同時也在法庭展現另類「師徒合體」。

▲Faye詹雯婷抵達台北地院。(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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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兒樂團最初由主唱詹雯婷Faye、吉他手阿沁Ian與鍵盤手陳建寧Real組成,團名F.I.R.取用3人英文名字字首所命名,2004年推出首張專輯成名,2005年獲得第16屆金曲獎最佳國語演唱新人獎,擔任團長的陳男與Faye不僅是音樂夥伴,也是Faye的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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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Faye於2018年退出飛兒樂團,以本名單飛繼續在樂團發展,她在2019年指控恩師冒用她的簽名與華研公司簽約加盟,告陳男與華研公司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依刑事警察局鑑定筆跡結果,認定Faye於2013年在履約保證書親筆簽名、授權陳建寧商談演藝合約,將陳男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分案偵辦詹女本件所涉誣告罪嫌,起初認為雙方可能對授權範圍有誤會,2021年將Faye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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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高檢署發回重查,檢方認為Faye明知自己在保證書上簽名卻執意提告,去年(2023年)6月起訴Faye涉犯誣告罪嫌。Faye出庭不認罪,強調:「我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我沒有誣告!」辯護律師指稱Faye在2018年諮詢陳男公司法律顧問,確認Faye當時和華研或陳的公司均無合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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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寧委任律師指出,Faye本件親簽履約保證書,不應倒推5年說她沒簽過,且陳男遭Faye先提告,造成名譽、商譽和身心巨大傷害,陳男不得不反控以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法官考量Faye「犯後迄今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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