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毛律師開放私問「雷包姓名」 遭控違反《個資法》獲不起訴

▲桃園市李姓律師為某應召站曾姓男子辯護,陪同偵訊後竟私下打電話給業者聲稱「一個人扛」,地院認為李違反職業倫理,判處2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巴毛律師因在網路評論自己聘僱律師的遭遇,被控違反《個資法》結果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巴毛律師(陳宇安)因為時常公開對時事提出法律見解,吸引不少粉絲追蹤,日前她在網路上評論新聘雇的1名律師,是「大雷包」,「懷疑是不是仇人派來整我的」,巴毛還歡迎大家私訊詢問「雷包」的名字,遭影射的男律師控告巴毛涉嫌洩漏個資、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罪嫌不足,14日處分不起訴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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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毛律師自己是開設法律事務所,在2024年1月間,她在臉書私密社團「律師甘苦談(口水)社」發文抱怨,新聘的受雇律師說好12月中到職,結果多等了10幾天,1月2日才到職,巴毛表示,有告訴新聘律師這樣會沒人交接工作,結果對方居然想把案件都丟給另一個受雇律師。

巴毛除了抱怨「遇到大雷包」,「懷疑是不是仇人派來整我的」,還透露受雇律師的畢業學校「姓氏筆畫多」,另外巴毛也在個人的thread帳號po文,稱「新來的受僱是粉絲 自己私訊要求要來上班」,「他不習慣要離職,讚,歡迎大家私訊問我雷包的名字」。

遭影射的受雇律師不滿提告巴毛涉嫌妨害名譽,還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檢察官勘驗巴毛發文內容,並未具體說出對象,旁人無法得知遭影射者的身分,且除了臉書社團具有私密性,即使有人在thread上私訊巴毛,也不算公開,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